加盟代理合同
河南舒爾康艾制品有限公司
編號:□□-□□-□□□
授權方:河南舒爾康艾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被授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經過市場調查明確定位并熟悉了解《河南舒爾康艾制品有限公司及加盟方案》的內容后,向甲方提出設立舒爾康艾制品代理機構和艾灸養生館的申請,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按照《舒爾康艾制品代理機構和艾灸養生館管理辦法及加盟方案》的條件規定,甲方同意授權乙方在_______省市設立舒爾康艾制品代理機構或艾灸養生館,為了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約定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設立授權
一、乙方對甲方的“汝陽甪里艾”、“豫舒牌”系列產品品質和品牌價值、經營理念和經營模式充分認同。
二、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授權乙方經營“汝陽甪里艾”、“豫舒牌”系列產品;乙方若加盟艾灸養生館,有權使用“舒爾康艾灸養生館”的商號服務標志、標簽和招牌。
三、乙方使用甲方標識和經營產品時,不得有損“汝陽甪里艾”、“豫舒牌”品牌形象和經營其它產品的行為。
第二條:經營方式
一、乙方甪里艾產品代理機構或艾灸養生館設立后,應自行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辦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經營范圍必須包括:艾灸理療、經絡走罐、經絡刮痧、艾產品及灸具銷售;健康咨詢服務、信息傳播、品牌推廣等。
二、乙方自籌資金,自主辦理相關經營手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承擔所有經營債權債務;
三、乙方在經營時必須明碼實價,執行甲方所制定的全國統一零售價格,并應向消費者提供有關收款票據。
第三條:合作方式
一、乙方向甲方出具本人身份證,向甲方提出申請加盟省市設立的艾產品代理機構或舒爾康艾灸養生館。
甪里艾產品代理機構設立省市區域代理,省市區域代理加盟費五萬元(含四萬元產品費用,統一品牌及管理費用)有權在本省市區域內設立分支代理機構;舒爾康艾灸養生館加盟費三萬元、包括店面門頭及店內宣傳版面、技術培訓、含2.5萬產品及灸具。
三、一次購產品四萬元享受代理價,一年內累計購產品十萬元享受代理價格外另年底返還8%。一年內累計購產品二十萬元享受代理價格外另年底返還10%。
四、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根據市場發展變化情況對乙方的貨物品種配備方案提出建設性、參考性意見;
2、對乙方的經營狀況、貨品銷售、庫存、執行價格等情況隨時進行檢查核對;
3、乙方如不按《舒爾康艾制品代理機構和艾灸養生館管理及加盟方案》的規定而與消費者發生沖突,甲方可扣除乙方近期三次進貨所得的返利;
4、乙方如果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甲方企業形象嚴重受損,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出終止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相關經濟及名譽損失。
二、甲方義務
1、按合同規定,及時向乙方提供貨源。
2、為乙方提供店面裝修設計方案和中心區域劃分方案。
3、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專業培訓及相關信息。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權利
1、依照本合同約定在合同約定地開展“汝陽甪里艾”、“豫舒牌”系列產品經營;
2、有權擁有甲方所授權特許經營“汝陽甪里艾”、“豫舒牌”系列產品或艾灸養生館對外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合法權益;
3、負責“汝陽甪里艾”、“豫舒牌”系列產品代理機構和艾灸養生館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等;
4、有權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交流等活動。
二、乙方義務
1、維護“汝陽甪里艾”、“豫舒牌”的品牌形象,實事求是地介紹甲方公司和產品,不做夸大虛假宣傳或其他有損甲方形象的宣傳廣告活動。
2、并將舒爾康“汝陽甪里艾”、“豫舒牌”系列產品代理機構和艾灸養生館店面照片寄給甲方備案,與甲方保持經常性的聯系。
3、遵紀守法,規范經營,自主承擔經營期間的一切民事、經濟、法律責任;
4、不得損害甲方及其他舒爾康“汝陽甪里艾”、“豫舒牌”系列產品代理機構和艾灸養生館聲譽,不攻擊貶低其他公司及其產品,廣告內容不得與國家現行法規沖突。
5、不得利用甲方業務關系銷售或推廣其他公司產品。不得誘導、強制利用業務員推銷非甲方公司產品。
第六條:購貨、換貨
一、購貨
1、按甲方公司的產品訂貨單選購產品;
2、按訂貨單的金額向甲方公司匯出足額的貨款;
3、匯款后把匯款回執及訂貨單傳真到甲方公司確認(在匯款前務必與甲方確認匯款賬號)。
二、換貨
1、為充分保障顧客的權益、維護正常生產與經營秩序,甲方在營銷過程中遵循自愿、互惠、互利原則,制定換貨制度。
2、甲方竭誠為舒爾康“汝陽甪里艾”、“豫舒牌”系列產品代理機構和艾灸養生館提供優質產品。若發現發貨錯誤或確屬產品質量問題,舒爾康“汝陽甪里艾”、“豫舒牌”系列產品代理機構和艾灸養生館可以及時與甲方物流部聯系并按有關規定換貨。
3、舒爾康“汝陽甪里艾”、“豫舒牌”系列產品代理機構和艾灸養生館辦理換貨手續應填寫《換貨申請表》,連同該批貨物的隨貨清單,由負責人簽字連同需更換的產品返回甲方公司。經審核無誤即可更換。
備注:
1.換貨的產品從發貨日起3個月內,可按同等價值的產品換貨,6個月以內,按50%等值的產品換貨。
2.申請換貨之商品必須是屬于正品而非贈品或折扣商品,并交納5%換貨費用。
3.所有宣傳資料不予退換。
4.舒爾康“汝陽甪里艾”、“豫舒牌”系列產品代理機構和舒爾康艾灸養生館應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售貨。應保持最低安全庫存,庫存不足時應及時訂貨補足。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合同簽訂日起乙方如果連續三個月沒有補進貨物,半年內月均匯款金額達不到50000元,且無任何書面文字說明,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并取消乙方特許授權。解約后,甲方可在該區域重新設立舒爾康艾灸養生館;
二、乙方店址、代表人變更,須書面通知甲方,獲準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讓經營權則視為乙方違約;
三、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力因素影響合同執行,須向另一方提交合同無法履行的書面報告。相關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第八條:合同期限、終止、爭議解決
一、合同期限為一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乙方在該區域擁有優先續簽權。
二、合同期滿,如乙方不再繼續經營并無續簽合同,就失去了經營的特許授權,雙方應在合同期滿后10天內辦理結算手續。乙方應將《授權書》和帶有甲方商標標識等的招牌和材料退還甲方。
三、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即可生效,如有爭議可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可向簽約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有嚴重影響對方聲譽的行為,守法一方有權終止合約,并追訴違法方責任。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0.com/a甲方:河南舒爾康艾制品有限公司服
地址:河南省洛陽市汝陽縣城關鎮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地址: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簽約地:__________________